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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湄公河贩毒案件包含哪些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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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湄公河贩毒案件包含哪些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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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犯罪主体涉外。只要实施犯罪的主体是外国人,不论是单独实施犯罪还是以共犯的形式实施犯罪,该犯罪案件都可以成为涉外刑事案件。犯罪客体涉外。即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涉及非本国的社会关系。犯罪事实涉外。即犯罪行为地或犯罪结果在国外。
关键词: 湄公河贩毒金三角地区地形复杂,又属于多国交界位置,管辖困难,此地对贩毒人员条件有利,他们一向十分猖狂,湄公河贩毒属于涉外刑事案件,犯罪团伙中头目为非中国籍人员和该籍军人,而受害者为中国籍船员,捕获地点为其他国家。那么以此要案为代表的涉外贩毒案件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案件经过 2011年10月5日上午9点30分,两艘商船在湄公河缅甸水域遭遇武装劫持,两艘船上的13名船员都是中国国籍公民,后确定被劫持的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难。下午一点半,当两艘被劫船只行驶到泰国境内时,遭到泰国军方特遣部队的攻击。据泰国军方说,击毙了一名劫匪,其余全部逃脱。后来在泰国水域陆续找到了13名船员的尸体,船员们的死状甚惨,大多双手被反绑,而且人人身中数枪。这就是发生在2011年10月5日的震惊中外的一起严重的屠杀中国公民的“10·5”案件。 二、案件分析 “10·5”案件的受害人是中国国籍的船员,发生地水域在湄公河缅甸水域,两艘被劫船是悬挂有中国国旗的船只,制造这起惨案的是以缅甸籍糯某和以其为首的“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骨干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糯某是在老挝被中老警方联手抓获。由此可见,“湄公河惨案”是一起涉外刑事案件。涉外刑事案件是指由我国司法机关处置的具有外国相关因素的犯罪案件。 三、案件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涉外。只要实施犯罪的主体是外国人,不论是单独实施犯罪还是以共犯的形式实施犯罪,该犯罪案件都可以成为涉外刑事案件。“10·5”案件的犯罪主体是以缅甸籍的糯某和以其为首的“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骨干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他们在湄公河缅甸水域实施了针对我国公民的犯罪。2、犯罪客体涉外。即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涉及非本国的社会关系。“10·5”案件的犯罪目标和对象指向的是中国国籍船员,且糯某等人的行为构成了缅甸、泰国、中国等国家的刑法上所认定的犯罪。3、犯罪事实涉外。即犯罪行为地或犯罪结果在国外,犯罪主体涉及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犯罪行为发生在外国,该案件因其发生地在外国而具有涉外因素。此惨案的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都在中国领土之外,犯罪主体并非中国公民,该案件具有涉外因素。4、案件管辖涉外。即刑事管辖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惨案发生后,中国警方与泰国、缅甸和老挝警方共同合作,联手破获了这起惨绝人寰的案件,抓获了糯某。同时,“10·5”案件属于涉外刑事案件的域外犯罪型和跨国犯罪型。因为此案发生在中国领域之外,是外国人对中国公民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不排除死刑的可能,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仍需接受严厉惩罚;此案还是涉及中国、泰国、缅甸、老挝等国的涉外刑事案件,其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发生在两个以上的国家。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是指国家依法对涉外刑事案件所拥有的统辖、控制、管理和处置的权力。根据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原则,中国有权对湄公河案件进行管辖。首先,中国对湄公河案件的管辖符合领土管辖原则。领土管辖原则是指凡是在一国领土范围内发生的一切犯罪,都受该国管辖。按照国际法,国家领土包括领陆、领空、领水、航天器和船舶。糯某等人武装挟持中国船舶,而中国船舶属于中国的移动领土,因此中国可以对此案件进行管辖。其次,中国对湄公河案件的管辖符合国籍管辖原则。国籍管辖是以国籍为连结点而确立的刑事管辖权,即一个主权国家有权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国民进行管辖,不论他身处在国内还是国外。国际管辖符合国际法的属人原则,这是国家主权的表现。湄公河案件中的受害人均为中国籍船员,符合国籍管辖原则和属人原则,中国可以对此案进行管辖。再次,中国对湄公河案件的管辖符合保护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是指外国人在外国实施侵害某国的国家利益的罪行,受害国有权对他行使刑事管辖。在实际司法工作中,如果发生外国人劫持中国民用航空器或船舶或其他交通工具的,中国司法机关就应积极主张涉外刑事管辖权。中国实施对湄公河案件的管辖有助于保护国民利益和本国利益。另外,中国对湄公河案件的管辖符合普遍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是指对于某些危害国际和平和安全,破坏国际社会的良好秩序,侵犯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且各国公认为犯罪的行为。根据我国参加公约确定的范围,湄公河案件属于劫持人质和毒品犯罪均属于普遍管辖的范围,因此,我国有权对其进行管辖。湄公河案件是中国13名船员被害,案件发生后,中国投入了大量的警力对糯某进行抓捕,对其集团成员进行打击。糯某集团的二、三号人物都是中国警方抓获的,虽然缅甸和泰国都要求引渡,但糯某是由中老警方联合抓获的,一件案件不可能分在两个国家审理,因此,糯某会被移交中国。综上所述,“湄公河惨案”属于域外犯罪型和跨国犯罪型的涉外刑事案件,由于此案件的犯罪主体是对中国船员的武装劫持并将劫持的船只用来跨国运输毒品,符合涉外刑事案件的领土管辖原则、国籍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因此中国有权对湄公河案件实施管辖。糯某等人是对中国籍船员的残害、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符合中国刑法对其处罚的要求,中国警方对破获这起案件投入了大量警力并抓获糯某集团的二、三号人物,糯某又是在老挝被中老警方抓获,中国籍船员是受害者,因此糯某被抓获后被移交给中国并由中国处理。因被劫持,行驶路线侵犯他国领地时被该地军人攻击,逃犯由中方和外国警方联手捕获。涉外案件最大的主体为犯罪者为外国籍,其次行为构成犯罪,犯罪地点在国外,侵害了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和国家间合作处理也属于要件。由于是受害人是我国公民且办案警力中有我国警方,最终犯罪者由我方处理,其他涉外案件移交问题要看具体情况。 延伸阅读: 贩毒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贩毒罪定罪证据如何认定 2017贩毒判刑多久,贩毒判刑标准是什么?